福建: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意见》,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及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病残)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此类家庭,从2018年起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49岁~59岁的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60岁及以上的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属低保家庭的,49岁~59岁的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60岁及以上的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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