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10月起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
产检、住院生娃,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10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将实行定额管理,其中住院医疗费方面,顺产定额3000元,剖宫产定额6000元。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日,我市为改进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做出了一些政策调整。 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补助1200元 日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自10月1日起,分娩、妊娠中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200元;住院医疗费按生育类别分类定额管理,具体分类为:7个月以内流产或引产定额2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定额2500元,顺产定额3000元,难产定额3300元,剖宫产定额6000元;门诊流产或引产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报销,但最高不超过同类住院定额标准;计生手术每例600元。 “此项调整主要是为保障参保人权益,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经办部门对过去三年的生育医疗费用进行了分析,对我市各级医院产科提供的常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进行了核算,参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顺产及剖宫产的单病种标准,也参考了省内其他地市的定额标准,比如福州的产前检查费包干管理标准为1000元,单胎顺产为2500元,难产(含多胎)为3300元,剖宫产为5300元等;南平限额标准为顺产2000元,难产(剖宫产)4500元等,最终,综合以上因素得出了各类定额标准。 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 据了解,根据政策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职工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领取生育津贴。 “但是,在目前鼓励创业、就业人群流动的就业背景下,职工生育当时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可作为其生育津贴基数的情况并不少见。”该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及合理权益,本次政策调整特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其中,用人单位为职工生育当年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整体实施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的,以用人单位原参保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其生育津贴基数;用人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度新参保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的,以宁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其生育津贴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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