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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立法遏制“医闹”“校闹”(连线人大)

usa.fjsen.com 2016-03-02 10:03:59  吴齐强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预防处理并重,还校园安宁

今年元旦,江西师范大学一名大四男生在校外坠楼身亡。而这一天,恰恰是《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

江西师范大学校长梅国平坦言,如果是以前,这起事件肯定会让学校混乱一阵。2013年9月,该校发生过一起新生猝死事件,结果家属拉着横幅在校内游行,耗时数月,各方都精疲力尽。“现在,条例中的归责原则和明确界定的划分标准,为学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事件发生后,责任划分是纠纷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解决纠纷的核心问题。江西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告诉记者,条例详细规定了学校、学生或其监护人以及第三方的责任划分,明确了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11种情形和免除责任的5种情形,这为学校在处理意外事件时提供了原则性和指导性的意见。此外,条例还鼓励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介绍,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借鉴了医疗纠纷调处的成功立法经验,除规定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外,还对其人员组成、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事件发生后,按照条例,综治、教育、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与家属沟通协商,校方责任险承保公司也积极配合,及时依法按合同理赔,保证了学校善后小组在依法依规同时,也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了学校的风险化解能力。

洪礼和表示,解决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建立有效调解机制固然重要,但司法途径毕竟是最后手段,也不能“包治百病”,定纷止争的关键应在预防。因此,《条例》始终坚持“预防”与“处理”并重,并以“预防”为先、“处理”为辅,力争化纠纷矛盾于未然。

叶仁荪也认为,《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坚持预防为主,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是全社会的责任,既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学生及学生监护人、保险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的责任,更是用1/5的篇幅对学校的预防责任作了详细规定,“这倒逼着学校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落实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打牢安全基础。”

“我现在包里一年365天都备着巧克力和糖果。”南昌大学附属中学高二年级班主任周玲说。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她的学生中有患低血糖的,“看见她脸色不对,就马上掏出来,还要提醒她注意饮食规律,自己记得带上备用食品。”

这位班主任的小变化,折射出江西推动地方立法的积极意义。《条例》虽然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但相关宣传工作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了。“学校几次组织学习、讨论,我也养成了新的习惯,多观察、多谈心,密切观察女生有无家长接,提醒女生三人同行,走亮处、避暗处。预防为主,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悲剧。”周玲说。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02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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