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卢佳添)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某、姜某两起非法行医案件,经尤溪县人民法院同日宣判,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两起案件是尤溪县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2020年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的非法行医案件,也是我县首次因非法行医获刑的案件。 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行为给予五万起步的罚款。县卫计监督所通过广泛宣传新法普法和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历时六个月,共取缔非法行医诊所54家,使非法行医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仍有个别人员以及少数黑诊所在利益驱动下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至2020年底,县卫计监督所共立案查处9起无证牙科诊所非法行医案件,其中两起案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即上述首批非法行医获刑案件),9起案件罚没款共27余万元,并没收相关医疗器械。 经过对非法行医的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服务市场,医疗秩序得到了有效整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为健康尤溪建设发挥好蓝盾护航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