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 > 本委动态 > 正文
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
2023-11-29 10:02:21  来源:委妇幼处  责任编辑:王超  

为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提供服务保障

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

为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卫健委制订印发了《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至2027年实现三大工作目标。

——出生缺陷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健全县级产前筛查网底,各专项网络建设明显加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宣教、县级筛查、地市诊治、省级指导管理、区域技术辐射的能力全面提升。

——三级预防措施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遗传代谢病2周内诊断率、2周内治疗率均达到90%,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3个月内诊断率、6个月内干预率均达到90%,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率、干预率均达到80%。

——一批重大出生缺陷得到进一步控制。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听力障碍、重型地中海贫血、苯丙酮尿症等重点出生缺陷防治取得新进展,全省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0‰、1.1‰以下。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卫健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网络、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完善出生缺陷服务网络、规范开展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加强婚孕前保健服务、聚焦重点疾病防治、提升质量控制管理、推动实施防治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运用信息技术赋能服务和加强科技创新研究工作等十项工作,同时明确了卫健委内部有关处室的职责分工。

相关链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闽卫妇幼〔2023〕95号)

《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图文版)

更多》图片新闻

服务老人志愿行

2023年宁德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行

援非37个月 他们用视频陪伴儿女

福州首批五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公布

2023年全国科普日南平主场活动在建阳区中山广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