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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 泉州市出台药店星级管理办法
2022-12-07 09:47:00 许奕梅 王月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超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泉州市医保服务站星级管理规定》《泉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涉及医疗保障服务领域管理,通过服务规范、服务建设、服务环境等方面量化评星定级,并设置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医保服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疗保障全领域服务水平。

日前,在丰泽区一家连锁药店,丰泽医保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服务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满意度和奖励服务等五个项目17条检查内容给药店打分。该药店改造后,增设了慢性病服务管理区,为顾客提供免费的药师咨询和血压血糖测量服务。同时在药店显眼位置设置医保公众号二维码,让市民能及时扫码了解最新医保政策。

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服务站和零售药店的星级评审都设置了考核内容及相应的评分标准,按分值高低划分不同星级,星数越多代表等级水平越高、建设标准越高。泉州医保部门已将全市医保服务站全部纳入星级评定范围,医保服务站定星后,由市医保中心于次年1月份公布评定结果,统一制作星级标牌并授牌。零售药店则根据综合评定,达到一定星级标准的,将在年底授予星级标牌,次年年底再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各药店进行复核,之后会对星级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3年星级等次在四星级及以上的药店,可享受取消年度考核保证金、免除年度考核、奖励连锁药店新增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额等激励措施。

此次医保部门创新制定出台医保服务站和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办法,通过开展星级示范点创建,引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增强服务意识,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将打造一批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点),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泉州晚报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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