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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国谈齐发力 医药降价百姓受益
2022-04-21 09:33:08 林泽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东南网4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得益于国家谈判药品政策在厦门落地,患有脊髓性肌萎缩症的女孩乐乐1月7日在厦门注射了靶向药“诺西那生钠”,成为首个接受“孤儿药”治疗的厦门患者。作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诺西那生钠”不仅从每瓶70万元天价降至3万多元,还被纳入新版医保目录。“不用再像往年那样,天天为女儿的病情跟高昂药费发愁了!”乐乐母亲吴女士激动地说。

为提升患者重大疾病用药保障能力,厦门市医保局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主动督促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上国谈药,并用好医保结算支付“指挥棒”,采用门诊单独预算、住院差额补偿,打消医疗机构使用昂贵药品后得不到补偿的“担忧”。同时,增加患者购药途径,开通“双通道”,患者可凭借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医保报销政策与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就医相同,方便患者购药。在医保局、卫健委大力推动下,国家谈判药品政策在厦门顺利落地,今年前三个月,275种谈判药品中,各医疗机构已采购202种,同比增长94.14%,进一步满足了患者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品需求,显著减轻了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作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4+7”)试点城市之一,厦门率先落地实施政策,并开出全国第一张集采处方,为集采政策落地实施提供“厦门经验”。为此,厦门创新出台了“医保支付标准、货款结算、采购监测、使用监管、签订医保补充协议、考核奖惩机制”等多项配套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中选药品到达医院并让患者用上。其中,打造的全国首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平台”,实现对药品配送、采购、结算、库存等的全流程监管,做到实时更新和提醒。集采试点首个年度,节省中选药品采购资金2.4亿元,参保人刷卡使用相关药品费用减少1.61亿元,人均费用下降59.18%。试点工作获孙春兰副总理批示肯定。

在此基础上,厦门进一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截至目前,已落地12批次药械集中采购,共有262种药品、13类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集采政策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药企营商环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了“政策可落地、药企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的多方共赢结果。

随着药械集采和国谈药品政策落地,药械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患者医药负担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降低,医保基金保障能力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结构优化了,为厦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2021年11月,厦门被确定为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5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厦门已率先完成基线调查,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和相关重点指标的基线水平,并已出台实施方案,正抓紧研究具体细则。接下来,将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围绕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考核机制等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价改“厦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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