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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强化冬春季节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不戴口罩 莫入商超
2021-01-11 09:35:05  陈凌鹭 张沼婢 龚翠玲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姗菲  

昨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冬春季节和春节期间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顾客拒不佩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对不遵守防疫导则、拒不履行防疫相关措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视情节予以告诫、批评和通报;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没有“健康码”

老年人可凭身份证登记替代

《导则》和《通告》要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设置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持有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的方可进入。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

顾客不佩戴口罩的,应及时劝导;拒不佩戴的,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乘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倡导扫码消费

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商超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防范人群聚集。商场中的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加强健康监测

从业人员定期核酸筛查

《导则》要求,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

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记者 陈凌鹭 张沼婢 龚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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