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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无红包医院”牌匾挂到患者心里
2021-01-08 09:20:52 潘抒捷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王姗菲  

□潘抒捷

日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无红包医院”挂牌活动。活动当天,当地首批11家三级公立医院集体挂上“无红包医院”的牌匾,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此举引起舆论关注与热议。

患者求医就诊、医生对症下药,这是众所周知的诊治流程。一直以来,医务工作者群体以防病治病与救死扶伤为职责,践行着“我之唯一目的,为病患谋幸福”的医学誓言,按照流程履职并获取合理薪酬。

倘若医生额外收取患者财物,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还涉嫌违纪违法。《执业医师法》就明确,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者,按行为严重程度追责,最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于此,有人认为,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来看,“医生不能收受红包”已是常识,无需反复重申。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这些三级公立医院集体郑重地挂牌“无红包医院”,反而有些“黑色幽默”。

其实不然。医患之间虽是以诊治疾病为共同目标的同盟关系,但其中医生是处于诊疗行为的主导地位,患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期待得到医生的“善待优待”。这种求安稳的心理一旦和“人送我亦送”的从众心理叠加,红包也就“自然而然”送出去了。

更加恶劣的是,倘若有少数医务工作者未能守住底线而收受红包,这一行为反过来极易影响患者及家属,导致恶性循环,甚至成为“潜规则”,最终影响医患关系。很多案例都是前车之鉴。

红包虽小,危害极大。从这个角度看,常识再怎样重申和强调都不为过。更何况,厦门三级公立医院集体挂牌“无红包医院”还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医疗机构全员签订“无红包”承诺书、责任书,全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拒收红包管理流程,健全出院病人回访机制,公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追责机制和处罚措施,强化“谁收红包谁下岗”“一票否决”理念认同等。

这些举措,对医务工作者来说,提高了收受红包的难度以及被查处的概率,增加了相关行为可能带来的经济性与社会性损失,从制度设计层面使抵制红包成为自觉。相关举措也体现了有关部门根治收受红包现象及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的决心。

当然,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在拒收红包的基础上,还应有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医疗规程为患者做好检查、诊断和治疗。期待这11家三级公立医院能够行稳致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最终将“无红包医院”的牌匾从墙上挂到患者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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