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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相关规定 漳州多家医院、门诊被处罚
2020-10-30 15:05:53 林永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姗菲  

东南网漳州10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日前,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漳州市多家医院、门诊以及有关公司被罚。

其中,漳州市第三医院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被罚款3万元;与此同时,该医院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方某玲未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住院部2幢3楼口腔科放射科防护门无法正常开启,放射诊疗场所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五条和第二十三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被处罚金4000元。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中山医院以及漳州新浦医院,分别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两家医院分别被警告;

漳州开发区六维美仑门诊部,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王某伟未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三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被处罚金6000元;

漳州市海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标注对疾病有治疗效果的内容且产品未做安全评价,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5000元罚款;

漳州市健源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漳州市海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分别被处以3000元罚款,同时被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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