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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19-09-20 08:47:05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超  

主持人:

谢谢陈辉副主任。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梁步腾副局长介绍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情况。2019-9-19 15:19:06

梁步腾: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10月成立伊始,就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政策上、服务上挖潜增效,发挥好医疗保障扶贫重要作用。2018年12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福建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深度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努力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实现2020年我省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一、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对民政、扶贫、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途径给予全额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牢牢把住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第一“关口”。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95.58万人次,救助金额2.13亿元。其中:为62.4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提供全额资助,资助金额达1.38亿元。

二、实施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我省于2019年7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一是将新增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的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费,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二是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三是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四是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三、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对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开展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特重大疾病等多层次救助。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2019年1-6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6.74亿元,共救助348.2万人次,其中:特殊门诊救助230.76万人次,救助金额1.18亿元;住院救助21.61万人次,救助金额3.32亿元;一次性定额救助1029人次,救助金额347.89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1364人次,救助金额804.04万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支出达1.89亿元,包括特殊门诊救助359946人次,救助金额2292.47万元;住院救助37910人次,救助金额2849.04万元。

四、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省于2017年6月制定出台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救助,执行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从2019年5月1日起从四个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救助力度:一是提高报销比例上限,从原来的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就医叠加报销后上限50%、70%、90%、95%分别提高到70%、80%、90%、95%。二是将原来集中救治13种大病名称统一整合成9种,再新增22种疾病,补助病种增加(整合)至31种。三是年终根据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对年度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00-50000元的保障对象实行精准分档补助。四是继续对保障对象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助。完善后的叠加保险政策已全面得到贯彻落实。据统计,自2017年7月1日叠加保险政策实施以来至2019年8月31日,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624231人,已有119645人享受医疗叠加保险补助,累计补助金额9171万元,报销比例从75.33%提高到84.17%。其中31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10241人,叠加保险补助522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从84.04%提高到97.49%。

五、加强医保扶贫资金监管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26号),规范医保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实现精准监督和规范高效使用。开展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百日专项行动”,上半年共追回医保基金6241.40万元。做好医疗保障绩效评价,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筹集、使用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益,为实施医保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六、全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及时完善医保信息系统,优化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提高医保扶贫政策知晓率,增强扶贫对象的获得感。一是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准确识别精准扶贫人员身份,为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不收取住院押金,解决贫困家庭预付医疗费用的困难。二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城乡居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一站式”结算。三是落实驻点医保服务站制度,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派驻医保人员,为参保患者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办理参保、异地转诊等服务。四是加强村卫生室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对全省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新申请纳入定点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让贫困群众能够在家门口看病就医、享受医保扶贫政策。五是加大政策宣传。会同农业、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把医保扶贫的惠民政策交到群众手中。借助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口进行面对面地宣讲、一对一解读,政策解释到户,确保贫困人口真正知晓医保扶贫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新成立的部门,积极发挥新机构、新体制、新担当的作用,聚焦聚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巩固医疗保障扶贫成果,不断探索医疗保障扶贫长效机制,实现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有效的目标,以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决心和干劲,真抓实干,全力攻坚,确保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 2019-9-19 15: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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