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农村日供水量大于千吨的饮用水专项检查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顺昌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顺昌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南平市卫生计生委、南平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昌县卫生监督所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近期在全县开展农村日供水量大于千吨而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主要对水源的保护情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情况、水质检测设施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多数供水单位在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水质检测设施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此,卫生监督员认真、负责地进行现场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将存在的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 下阶段,顺昌县卫生监督所将根据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水利主管部门做好指导、督促相关供水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供水单位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通过整改达到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顺昌县卫生监督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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