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新闻资讯> 最新资讯 > 正文

泉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降至1000元

usa.fjsen.com 2018-08-21 09:32:5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9月1日起实行,报销比例相应提高

为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参保职工幸福感,市医保局对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进行调整。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从原来的3000元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相应提高。对于今年8月31日前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计算已达到或超过起付线1000元的,9月1日后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方可开始计入报销。

■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戴晓莹 肖剑钦

急救车内抢救费用并入门诊费用结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对象为参加泉州市职工医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结算年度内(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普通门诊报销的金额计入个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此次政策中,统筹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含1000元,年度累加计算),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55%(调整前为4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65%(调整前为55%);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75%(调整前为70%)。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职工到定点的基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使用500元以下(含500元)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免起付线,直接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另外,参保职工在急救车内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并入门诊费用结算,其中符合危重病抢救特殊病种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指导参保职工申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资讯要闻
更多>>本委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地市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