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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

usa.fjsen.com 2018-04-10 09:38:29  杨毅国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16年以来,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医十条”)精神,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促动。市委、市政府把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列入医疗卫生补短板和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合力推进计划实施。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政策推动。“中医十条”规定:对市、县级医院每引进1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或高层次人才,职称优先解决,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科研经费,并优先解决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将中医辨证论治费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院中药制剂纳入“三保”支付范围。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提高5%。2016-2017年,市级财政投入中医药项目建设资金456.5万元。县级财政设立并落实每人每年1元的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了中医药工作顺利开展。

创先驱动。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开展首届“漳州名中医”“中医重点专科”“基层示范中医馆”评选活动。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活动。全市共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7个,省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13个。市中医院骨伤科、康复科分别列入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项目。2017年8月,市中医院被国家卫计委、人社部授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是福建省中医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漳浦、芗城、龙海先后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龙海市第一医院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社会联动。2017年,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市为全省唯一的“社会办中医”试点市。我市积极探索取消中医诊所布局限制、缩短举办人的执业年限、允许举办中医一技之长诊所、鼓励离退休名老中医举办中医诊所等8方面创新试点,放宽准入条件、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2017年,全市新批准设置社会办中医医院1家、设置床位199张、预计投资1.2亿元。新增社会办中医门诊部1家,中医诊所6家、中医一技之长诊所1家、盲人医疗按摩所1家。

截至2017年底,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1.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超过20%。11个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分值占比超过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27.2%。88.9%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60.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7.1%乡镇卫生院中已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0%。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杨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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