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新闻资讯> 地市动态 > 正文

福鼎市:医患闹纠纷 第三方来调解

usa.fjsen.com 2017-12-21 11:01:22  林玮 林金宝 来源:中国人口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人口报讯 近年来,福建省福鼎市把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不断探索,对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福鼎市卫生计生局依托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在市政府、市政法委和市综治办支持下,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以第三方调解设置医患纠纷 “缓冲带”,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

福鼎市发挥第三方调解的正能量,发生医患纠纷时,调解中心主动介入,及时组织调解员深入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和医院,引导患方到院外进行调解,患者所在乡镇 (街道)、村 (居)干部也主动介入,维持秩序,稳定患者及其家属情绪,从而控制事态发展。

福鼎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与第三方调解协调配合运作。 采取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统保和联保的形式, 按医疗机构总编制床位计保, 统一购买保险, 每张床位每年付基本保费300元, 每个医疗机构床位不足的按最低2000元收取; 医务人员统一每人每年投保465元的保险费。 乡村卫生机构每年投入保费300元, 乡村医生每人每年投保200元。 医患双方经调解中心调解或法院的民事调解 (包括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书) 达成赔偿或补偿书面协议的, 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经调解但未经法院判决的医疗事故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 经法院判决的医疗事故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20万元。 经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的医疗意外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均为6万元,追溯期为24个月。 据测算,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全市支付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总计154.65万元,可获医疗责任理赔累计限额570万元。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村卫生所、 民营医院, 以及1679名医生、 护士、 技术员、 进修医师、 实习生、 外聘医务人员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 不仅医患纠纷的理赔额得到转移分担, 而且有效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降低了医护人员的从业风险, 减轻了医疗机构的负担, 也使得医疗纠纷的调解有了缓冲机制。

福鼎市推进医患纠纷司法调解。医患纠纷诉讼要经历医疗事故鉴定、法医鉴定、 听证会、 作出结论等一系列过程, 不仅耗时耗精力, 还要支付鉴定费、 律师费、 诉讼费等。努力引导医患双方在实际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在走司法途径基础上,通过协调, 使医方先行补助患方一定金额, 同时, 患方保留鉴定及向法院诉讼的权利, 这样既缓解了医患矛盾, 又有利于医疗纠纷调解,维护了医患双方的根本权益。(林玮 林金宝)

(《中国人口报》2017年12月19日第5930期)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资讯要闻
更多>>本委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地市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