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医保收支数据监测报告制度
泉州建立医保收支上报制度 东南网7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尤燕姿)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医保收支数据监测报告制度。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以及15家大型连锁医药公司纳入监测报告责任单位,并做到责任到人。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应于每年1月20日前按照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工作量等各项指标报送医院上一年收入情况。定点零售药店应于每季度次月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季度实际销售数量前300种的临床用药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情况。监测数据上报率、准确性及及时性等情况,还将纳入泉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估管理体系。 |
相关新闻
- 2017-07-14厦门构建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保障质量不断提升
- 2017-07-14泉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医保收支数据监测报告制度
- 2017-07-13国务院扶贫办:首投6000万 2020年为1000万贫困家庭免费投大病医保
- 2017-07-10明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年费统一缴180元
- 2017-07-10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年费将统一缴费标准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