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镇举行2017年“幸福工程”协议签字仪式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其文)2017年4月11日,福安市溪尾镇举行2017年“幸福工程”协议签字仪式。向该镇10位困难母亲发放幸福工程资金共计10万元,用于帮助计生贫困母亲发展农业和水产养殖生产。 幸福工程历久弥坚且任重道远。幸福工程以“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为救助模式,坚持“授人以渔、助人自助”的理念,开展以“治穷、治愚、治病”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工作任务,变“输血式”救助为“造血式”帮扶,通过筛选评出10户计生贫困母亲 其中独生子女户9户,二女结扎1户,将为每位贫困母亲提供10000元的救助资金,一年项目期结束后资金回收,滚动救助更多贫困母亲,让接受救助的母亲承担起一份责任、信守着一份承诺,激励她们自强不息,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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