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进行试点
原标题:鼓励优绩优酬 不靠开药创收 核心阅读 近日,多部委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提高医生收入,会否导致看病费用上涨?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医院尽管提高了医生工资,但药占比却有所下降,且看病费用低于平均水平;一些地方还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避免增加患者负担。在广东等地,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提高医生收入是否会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破除“以药补医”如何保障提高医生收入?医生涨薪能否缓解儿科、产科、急诊的“医生荒”?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调整后的医疗费用,被一些地方纳入医保报销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湖南、四川等地已经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提高诊疗费用,鼓励多劳多得,一些医院的医生收入有所提高。 “指导意见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将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生雷泽飞说,2015年起,成都新都区在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机制上打破过去“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办法。 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科主任陈邦忠说,以前科室收入分配有“封顶线”,过了“线”,干得再多也不会多拿一分钱,现在没有了这层“天花板”,大家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科室医护人员平均收入都提高了,他自己也比改革前每月增加了1000多元收入。 广东省医学会儿童危重病医学分会主任委员曾其毅认为,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待遇不令人满意,主要是其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没有得到合理的尊重。现在的价格体系,挂号费仍然偏低,医生技术劳动价值未能体现,将来要逐步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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