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有序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 (通讯员 钟兴伟)2015年,宁德市在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将蕉城区、福鼎市作为首批分级诊疗试点县。通过前期加强政策指导,至今全市已有3个县(市、区)开展了分级诊疗试点,力争2017年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其中,福鼎市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门诊病种5个、住院病种10个,县级医院病种234个,在4个乡镇开展首批试点,并逐步全面推广;蕉城区、柘荣县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主的分级诊疗试点。在政策上,通过综合运用“三医联动”方式,引导群众在基层就诊。 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机制建设。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同时,通过创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实行基层卫生服务签约制度、利用“海云工程”项目开展慢性病普查、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办理责任制等五个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能力。 二是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实行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患者分级诊疗。不符合转诊条件、执意跨级诊治或符合下转条件、执意留院诊治的,逐年降低报销比例。 三是实行药品备案采购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的药品采购目录可不受基药限制,向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备后,可根据临床及双向转诊患者需要制定药品采购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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