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老人用四肢撑起独居生活 六问“老无所依”
子女对父母有哪些义务?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几个方面。 具体而言,子女对老人至少有四大义务: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子女不尽义务 老人如何维权?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蓓律师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拒不履行者可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等)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如果老人行动不便,或者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协调将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交给法律援助中心,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援助律师帮助老人追索赡养费。另外,老人还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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