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版水十条”:明年起定期公开饮用水源水质
【黑臭水体】 月底完成排查 2020年城市建城区基本消除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泉州提出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本月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2017年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泉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省版“水十条”要求2030年消灭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泉州要求更严格,必须于2020年消灭。 【海洋生态】 推进示范区、保护区建设 方案提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指导晋江市加快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导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泉州湾河口湿地、崇武海洋公园等海洋保护区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加大对红树林等滨海湿地、海湾和入海河口等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 实施增殖放流、推进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围绕湿地、沙滩、海湾、海岛四类典型生态系统,加强泉州湾等河口海湾湿地保护和修复,开展石狮黄金海岸等沙滩修复工程,加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和治理,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强海漂垃圾整治。 【执法监督】 明年起定期公布污染企业名单 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明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相关部门要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此外,有关部门应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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