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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严峻形势远高出想象

usa.fjsen.com 2015-11-17 09:01:47  林莉莉 陈邵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严峻形势远高出想象

上个月,海都报发行员张元章的儿子在外省遇车祸脑死亡,悲痛的老张说服老伴,捐出儿子的器官。

得知老张是泉州本地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症医学科的刘玉琪主任很震惊。“当我开始了解器官捐献工作后,发现形势远比我想象的严峻很多。”刘主任说,目前在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排号等待肾移植的病人,达到1000余人,而2011年至2015年,福建省内自愿器官捐献者为70人,泉州目前有16例器官捐献,仅有两例是泉州本地人捐献,其他基本来自外省。器官捐献者稀少,相反的是,等待移植器官的病人很多,可见形势的严峻程度。

“遭遇车祸、工伤,或者脑出血,如果病情严重,达到脑死亡程度,是没有任何机会存活的,即使用最好的药物和设备救治,也只能维持心跳半个月左右,死亡结局不可避免。”刘主任说,当科室里出现脑死亡并适合捐献器官的病人,医生就会向家属介绍有关这方面的工作,但往往被家属拒之门外。从去年开始,福建省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始全面宣传推广器官捐献工作。协调员24小时开机工作,只要得知病人家属不排斥且有捐献意愿,他们就会立马赶来,向家属解读政策,帮助他们协调一些事宜,“但协调员常常是空跑一趟,很多人在观念上还是无法接受器官捐献”。

给予更多的敬重与帮助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泉州市文联副主席陈瑞统说,人们乐于谈生的话题,死亡却是个不愿触碰的话题。更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本身就对器官捐献形成一种观念上的障碍。在他和刘玉琪看来,改变人的观念是很难的,这需要一个过程。遗体器官捐献,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因此首先要让民众逐步地了解、理解,站在科学、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和选择,才能接受、介入并参与其中。

器官捐献是善事、正能量的事,救助他人延续生命,也是对死者生命和精神的一种延续。而家属忍受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同意捐献器官,去救助处在危险中的生命,这样的选择需要非凡的大爱精神,是感人至深的,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敬。因此,对于捐献者及其家属,希望有更多人敬重他们,而不是去反对或者泼冷水,伤害逝者与生者的尊严。

除了在精神上、舆论上的敬意和赞扬外,社会和政府机构应该对捐献者亲属,在其他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人情的温暖、人文的关怀,这样也有助于鼓励更多相关情况的人士,愿意把亲人器官捐献出来。

□遗体器官捐赠困境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在闽南,传统观念还比较根深蒂固,很多人对捐献亲属遗体器官一事还难以接受,还要顾虑亲友议论、事故后续处理等因素,这也是目前捐赠数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要求,遗体器官捐赠,需要争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同意。按照全国各地通行的惯例,只要有一个亲属不支持,就无法完成申请登记,难度可想而知。即便有志愿者生前已经得到亲属的支持,完成填表申请,但在过世后,亲属变卦的案例也有不少。

志愿者无法跟踪维护

泉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称,已完成的16例器官捐赠中,大多是突发意外,生命无法挽救,才由家属临时做出捐赠的决定,事先登记的志愿者非常少。这里就牵涉到一个难题,很多登记捐献的志愿者,到真正捐献可能是好多年之后的事,对于这部分群体,又该如何跟踪与维护?

“没办法跟踪,我们也不可能去跟踪。”泉州红十字会黄剑明副会长明确说道。由于捐献遗体器官的特殊性,这件身后事,必须由亲属来帮助实现,红会方面无法进行跟踪回访。一般情况都是志愿者过世或病危时,由亲属主动找红会,提出说当事人此前有这个意愿。但有些亲属临时接受不了,使得许多志愿者最终因各种原因没有实现捐献。

对捐赠机制不够了解

黄剑明强调,遗体器官捐献都是秉承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者家属不需付出任何费用,同时也得不到什么费用,针对一些家庭困难的志愿者,红十字会将协调减免一些医疗费用,以及帮家属向省永生天使基金申请相关的补助金。部分家属在填写捐献申请前,会询问能得到多少费用,工作人员通常会告知他们,如果家庭确实很困难的,将可以申请适当的补助金,但这笔补助是很明确的,金额将视家庭困难程度而定,因为这不是交易,更不是买卖。

除此之外,对于捐赠的流程,包括怎么申请登记、完成捐赠、遗体如何处理等,许多市民都还不甚了解,这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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