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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释义

usa.fjsen.com 2009-07-16 13:18:37   来源:福建省人口计生委    我来说两句

一、为了推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中包括两个含义:其一是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其二是对家庭或夫妻而言,公民应考虑对现有子女、未来子女以及国家、社会的责任,行使有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所谓推行,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主要方式有:

(1)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之保持稳定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3)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4)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国家制定政策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兼顾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在抓好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发挥城市和东部地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落实宣传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

(6)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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